永新县开展党员领导干部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活动
| 招商动态 |2016-10-18
为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,保障消防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。永新大队根据支队下发《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方案》要求,积极推动党委政府,行业部门、国有企业和社会单位进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,永新大队将消防法律法规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内容,10月17日,经请示县政府领导同意,在县政府一楼会议室组织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培训。永新县委副书记、县长孙劲涛,县委常委、常务副县长卢愉等全体县政府党组成员及县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共计80余人参加学习。
为提高培训效果,结合县政府领导要求,永新大队精心策划,制定培训计划,制作PPT培训课件。培训采取“理论学习+案例分析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在课堂上授课人员针对工作中和生活中存在常见消防违法行为,先天性与后天性极火灾隐患行为等进行详细讲解;从消防职责、火灾预防、法律责任方面,为参训人员详细解读了《消防法》、《江西省消防条例》等,结合国内重特大火灾案例,对火灾原因和教训、事故责任追究等情况进行了阐述,加深了参训人员对做好消防工作的理解与认识,通过学习消防法律法规、消防管理方法,提高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能力,收到了良好的效果。
最后,县委副书记、县长孙进涛对此次授课给予了充分的肯定,并提出三点要求:一是加强学习。政府各级负责人要带头学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,在工作和生活中遵守消防法律法规,为全县干部和群众学习和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知识起好模范带头作。二是要依法行政。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在招商引资过程中,要坚决贯彻消防相关法律法规,政府施政首先不能违法,在引进项目中,绝不允许存在先天性消防安全隐患。三是强化监督。消防大队要加强社会层面的消防监督,特别是工业园区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管,要联合相关部门,在消防执法执法过程中形成合力,消除消防安全隐患,该整改的要整改,该关停的要关停,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,确保我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。